什么是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常见的危险化学品包括:
(资料图片)
氨水、双氧水、1,5-戊二醛、无水酒精、乙草胺、百草枯、溴敌隆、溴鼠灵、杀鼠灵、木醇(木精)、苛性钠(烧碱)、三氮化钠、山奈钾、液氯(氯气)等。
危险化学品分类
是指在外力作用下,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
爆炸品
是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危险特性已列入其他类别的液体,其燃点等于或低于61摄氏度。
易燃液体
是指进入机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体。
有毒物体
通常是指压缩、液化或者加压溶解的气体。
压缩、液化气体
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易燃固体
是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和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小时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摄氏度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腐蚀率超过6.25mm/y的固体和液体。
有毒物体
哪些行为必须做?
01 从业备案并接受检查
危险物品从业单位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向电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并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持从事危险物品活动的合法资质材料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接受网站安全检查。
02 显著标明资质信息
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应当在本单位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标明可供查询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从事危险物品活动的合法资质和营业执照等材料。
03 显著标明购买者条件
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应当在本单位网站网页显著位置标明单位、个人购买相关危险物品应当具备的资质、资格条件。
04 信息需巡查管理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接入网站及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定期对发布信息进行巡查,对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危险物品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哪些行为不能做?
禁止发布相关信息
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信息。
禁止建立链接
禁止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以外的互联网应用服务中发布危险物品信息及建立相关链接。
不得诱导非法购销
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发布的危险物品信息不得包含诱导非法购销危险物品行为的内容。
禁止传播制造方法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制造方法的信息。
不得提供接入服务
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与危险物品从业单位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不得为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或者未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的危险物品从业单位提供接入服务。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危险物品从业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网站接入服务。
如有违反
将面临哪些处罚
01
违反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危险物品内容的信息,或者故意为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法违规危险物品信息提供服务的,依法给予停止联网、停机整顿、吊销许可证或者取消备案、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等处罚。
02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03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这些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知识,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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